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为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为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述评
“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引领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发展,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不懈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新时代新征程,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奋进方向,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加快转变,广袤乡村展现欣欣向荣新气象,亿万农民满怀信心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
推动农业高质高效: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冬日时节,北方的冬小麦正在越冬,而南海之滨耕耘正当时,海南三亚迎来忙碌的南繁育种季。
在崖州区的中国农业大学作物育种海南基地,科研人员正播种玉米育种材料、观察玉米植株长势。10多年来,这里诞生的一个个良种在全国大面积推广。10公里外,一座种业科创新城正在崛起。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考察调研时强调,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端稳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
这一幕让广大科研工作者倍感振奋,让亿万农民深深感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农业的高度重视。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家安全发展大局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要求。
——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
粮食安全在总书记心中是个“永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完善支持粮食生产的保障机制,调动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1亿斤,比上年增加74亿斤,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事非经过不知难。今年的粮食生产连过数关,先后经历北方罕见秋汛造成全国三分之一冬小麦晚播、夏季长江流域极端高温干旱、农资涨价、局地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挑战。粮食再夺丰收,充分证明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各地持续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灾增产科技应用推广,全社会形成重农抓粮氛围,共同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粮食产能夯得更实。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到今年底将累计建成10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启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种业振兴行动开局良好。农作物自主培育品种面积占比95%以上,实现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树立大食物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优胜劣汰、质量兴农。
餐桌的变化,从一个柑橘可以看出。冬日时节,柑橘给人们带来美味和健康。以前我国柑橘只在9月至次年1月上市,如今四季均有鲜果上市,而且包括柑、橘、橙、柚、金柑、柠檬等多种类型。品种更新换代、完熟采收、留树保鲜、覆膜晚采、采后保鲜技术及分选包装等技术,都是品质提升的“密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产品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大豆油料种植面积稳中有进,优质食味稻、强筋弱筋小麦等优质专用农产品日益丰富。菜果茶、猪肉、羊肉、禽蛋、水产品产量均居世界首位。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10年来,我国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由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转变。
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2012年的57.2%提高到2021年的7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4.5%提高到61%以上。三大主粮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智慧农业快速起步,农村电商异军突起。
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加强。各地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对山水林田湖草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等治理,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筑牢根基。
土地,民之本。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截至2020年底,我国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2亿多农户。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农民吃上了“定心丸”。2021年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57亿亩,有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104.1万个,有力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在广袤乡村不断铺展。
推动乡村宜居宜业:
“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乡村承载着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重要功能。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村里环境美起来,生产方式绿起来。
道路干净整洁,街道两旁每户村民门口都摆放着垃圾桶,不时有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走进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三合村,一派美丽乡村图景。
以前,这里也曾经历“脏乱差”。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当地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不仅大大改善了村里的卫生环境,老百姓也被动员起来,主动加入到垃圾清理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正在变为现实,三合村的变化正是全国乡村面貌持续改善的缩影。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不断擦亮农村的绿水青山,扎实解决农民身边的一件件“小事”,交出了靓丽的答卷。
截至2021年底,我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基本得到管控。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2021年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7%以上和13.8%。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1%,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生产生活更便利。
拧开水龙头,澄净的自来水潺潺流出,家住陕西省安康市包湾村的包成云拿着从自家菜园收割的芹菜,开始洗菜做饭。
位于深山的包湾村一直深受缺水之困,以前为了从井里打水,居民得起早去排队。2019年初,自来水厂的水终于通进了村子,村民们不仅有水喝,而且水质有保障。“现在再不用天天牵挂着吃水问题了。”包成云感慨地说。
水润乡村,幸福绵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身边的一件件“小事”,正在汇聚成巨大的变化。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基本实现村村通电、通硬化路、通客车、通光纤和4G网络。各地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公共服务更加健全,百姓日子更幸福。
“现在看病不用出远门,村里住院能报销,我们的健康更有保障,生活越来越好了!”贵州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寨镇高峰村村民黄朝进难掩心中激动。
前不久,黄朝进在山上干农活时,被野蜂蜇伤昏迷,危及生命。新寨镇卫生院医生余淑红接到电话,立即联系救护车前往施救。经过在卫生院一周的住院治疗,黄朝进痊愈出院。
“以前要是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只能将病人往县城医院送。”余淑红说,现在通过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医疗水平提高了,群众看病就医一般不用再跑远路。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不断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历史性全面消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和人才的薄弱环节持续性得到加强。
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农村养老服务递送半径长、服务设施老旧、服务成本高、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等特点,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村庄更安全和谐。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覆盖,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动农民富裕富足:
“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
清晨,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从薄雾中醒来。山高沟深、土地贫瘠,这里曾是重庆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
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大山深处的华溪村。在脱贫户马培清家中,总书记看谷仓、进厨房,详细询问生活、收入情况。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党的政策对老百姓好,才是真正的好。”89岁的老党员马培清始终忘不了总书记的这番话。3年多来,村里大力发展脆李、脆桃,林下再套种黄精等作物。随着村里中蜂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不断壮大,村民的增收渠道更加丰富多元。
2021年华溪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收入超过60万元,向农民分红近15万元。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8年艰苦卓绝,8年攻坚拔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推动下,全国人民不懈奋斗,我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如今,我们正以更扎实的努力奋斗,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向着共同富裕阔步前进。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
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始终牵挂的是让亿万农民过上更加富足的日子。
今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安徽省太和县的种粮大户徐淙祥回信说:“这些年,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就是要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是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日子越过越好。”
为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党中央持续出台惠农政策,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今年以来,面对农资价格上涨等情况,中央财政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400亿元一次性补贴。
“种粮补贴、最低收购价、农资补贴,党的惠农好政策一个接一个,乡亲们种粮的劲头更足了。”徐淙祥说。
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外出务工、加快三产融合发展……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促农民增收。洛川苹果、赣南脐橙、定西马铃薯、苍溪猕猴桃等一批特色品牌不断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能力提升,农事体验、观光采摘、乡土美食、民俗文化、特色乡宿等新业态成为农民增收新动力。
农民群众腰包更鼓。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相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88:1缩小至2021年的2.50:1。
农民增收既关系民生福祉,也事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几亿农民同步迈向现代化,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城乡经济循环是国内大循环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国内国际双循环比例关系健康的关键因素。
……
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
近年来,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成立“美德银行”,为村民发放善行美德积分“存折”,倡导“小事不办、大事简办”,村里推进移风易俗成效显著。
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当地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选拔人员组成“三老”宣讲团,把党的方针政策从会议室搬到百姓的家门口。
……
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文明新风吹遍田野乡村。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改了旧习惯、提了精神气、换了新面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涌现出一批乡土文化和民间艺术人才。全国构建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2014年以来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700万人次。
奋进新时代,砥砺新征程。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建设农业强国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勇毅前行,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必将扎实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稳步前进!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齐中熙、于文静、高敬、严赋憬、李晓婷)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0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