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美丽经济”升温 美甲师:忙得没空喝水******
中新网1月14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春节临近,90后女生茜茜开心地发了一条朋友圈:经过漫长的预约排队,“过年三件套”总算齐活,接下来就可以安安心心等过年啦!
春节将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年仪式感。不少年轻人开始准备起自己的新年“三件套”——烫头、美甲、种睫毛,这也带动了相关行业在节前的消费高峰。
资料图:学生展示美甲成品。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美丽行业”迎高峰 美甲师:忙得没空喝水
年前哪里的生意最火爆?或许可以去腊月的美甲店、理发店看一看。
在北京市西单商圈从事美甲行业的林女士,早早在店里布置起了新春火红的装饰。而且从12月起,她发的每条朋友圈都要加上一句“提前预约”。
“年前的空档还有几个,但剩下的都是些七零八碎的时间了。而且除了要给顾客做指甲,几乎隔5分钟就会有人咨询还能不能预约,忙得水都喝不上,更没空上厕所。”林女士坦言,现在正是行业一年中最忙的时间,甚至要加班到凌晨。
她介绍,行业里大致将春节档期定为1月7日到1月20日,有些家就在本地的美甲师可能会营业到21日除夕上午。年后的恢复营业时间为1月30日,现在也已经预约出去很多。
林女士已从事美甲行业近十年,店里也雇了几位员工,加了微信的老顾客就有几千名。她表示,往年春节期间店里一个月的收入就能达到六位数。
“最晚16:30您一定要过来,千万不能迟到哦,要不后面的就都排不开了。”美睫师辛女士每天都要在微信叮嘱已经预约好的顾客,以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客人。
“因为年前实在太忙了,我们也暂停了之前一直提供的补睫毛服务。补偿的办法是后续接睫毛时升级为加密,或者送优惠券。”辛女士说。
“店里最近生意好了很多,每天大概能有40多位顾客。”理发师阿亮也进入到了年前的“冲刺”阶段。他所在的理发店今年只营业到1月15日,店长让他们都早早回家,和家人们过个好年。
除了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全国各地的“美丽行业”也都红火了起来。
“我想预约老家一个熟悉的美甲师,结果她和我说元旦时候就排到过年了,根本安排不过来,让我下次离过年一个月就和她预约。”想要避开北京高峰期的小夏(化名)也没想到,老家美甲店的火爆程度更甚。
“现在每天至少能做到晚上十点。”浙江某地的美甲店老板对记者表示,店里从1月12日到除夕已经全都排满了,且都是交定金预约的。
美睫师正在给顾客种植睫毛。 受访者供图年轻人的“新年味”,节日经济的新活力
随着90后、00后年轻人逐渐成为消费的主角,传统节日的消费方式开始涌现出许多新花样,也带来了许多新活力。
“新年变美变好”的愿望,也在年轻人的脸上,和“第二张脸”手上得以体现。以2022年春节的数据为例,美团APP平台上的“美甲”搜索量自农历腊月十三起快速上涨,且在两天后超越“奶茶”登顶榜首。
同样以美甲为例,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美甲行业市场规模为1854.8亿元,同比增长25.3%,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达到2662.5亿元,同比增长5.5%。
曾有节日消费研究专家表示,年轻人不一样的节日消费需求,或许改变了传统节日的一些习俗,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消费风尚,为传统节日增添了新的活力。
消费火爆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年前的美丽行业也会遇到“美甲刺客”“睫毛刺客”,标价不明、价格上涨情况出现。
“我们在过年期间确实会有提价,以店里最贵的一款上下睫毛套组为例,1月7日到1月21日这段高峰时间的价格为489元,1月21日到2月5日的价格就会降到299元。”辛女士说,但店里很早就在公众号、会员群等说明了价格变动,顾客们可以自行选择。
林女士则表示,自己店里没有涨价,但是之前推出的一些团购特价等优惠活动在过年期间暂停使用。
“我们也和顾客直说,确实是为了过年多挣点钱,能过个开心年。很感动的是大多数顾客都对年前优惠减少的情况表示理解。”林女士说,有顾客说自己三个小时屁股都坐麻了,何况美甲师还要不停地画,肩膀肯定都僵住了。“大家相互理解着,生意就好做了。”
“和旅游旺季宾馆会涨价是一个道理嘛,一年到头就这段时间最赚钱。只要是认真工作的手艺人也不该被低估,只要店里明确告知,作为消费者我能理解。”茜茜说。
“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每年过年都要去美发店烫个小卷、染个颜色,回来一个劲儿地问我和爸爸好不好看,我们为了让她高兴也都努力夸赞她,”茜茜说,如今自己也“奔三”了,每到过年妈妈也会问自己,要不要去染个头发做个美甲,这种新鲜又热闹的感觉大概就是妈妈和自己传承的年味之一吧。
当然,无论你的“过年三件套”是“美甲、美睫、美发”,还是“瓜子、花生、砂糖橘”,或者是“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大脑、富足的钱包”,都是新一年的美好寄托,都是积极生活的前进奔头。
你过年必不可少的仪式感是什么?(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